学院关于开展“学术成果版块”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30日 

2025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放入文件夹内,以“班级+姓名+学号”的格式命名(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2.以小班为单位将附件2、3个人文件夹打包,并以班级名称命名,于9418:00前提交至二课中心邮箱ziyuan_erke1_0@163.com;

3.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3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工作统计2024年9月1日以前的学术成果

2.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

二课李霈航QQ:3515847856  

二课罗瑾瑜QQ:1695546668

二课张业珠QQ:3238807026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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