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0日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必发7790电子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必发7790电子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和《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等文件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等额评选,评选名单经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原办法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学院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额评选。

3.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博士、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均按照学校划分指标进行推荐,学院根据申请人的贫困程度分别按照博士、硕士分类排序,上报研究生院后,由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后评定。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009-1015学院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评审相关工作。期间需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申请人材料及最后评审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参评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详细信息。

1021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享指标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盖章)、成果和学术交流支撑材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电子版和纸质档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1022-25校领导办公室对申报信息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学院不再增补推荐名额;

10月下旬学校召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答辩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会,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110日前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1009-1015学院开展研究生1-4等学业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审相关工作。获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1021日前学院将学业奖助学金初评名单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向办公室提交本单位盖章的纸质档和电子版名单,以及纸质盖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3等)材料。

1022-25办公室复审、整理导入名单。

10月下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会,对各院所的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110日前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研究生特别助学金

预计于11月初由各培养单位开展申报、推荐、上报等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指标分配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评审年度分配给学院的名额和当年参评人员总数,结合学科分布,分配学业奖助学金指标及等级。

2022年必发7790电子集团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层次

人数

博士推荐指标

2

硕士指标

3

2022年必发7790电子集团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情况

硕士

博士

一等

二等

三等

汇总

一等

二等

三等

汇总

19

29

49

97

6

9

16

31

四、注意事项

1. 学术成果参照学校科技管理处及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 SCI影响因子、分区、期刊收录等情况以教师在必发7790电子集团科技管理系统内录入后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未录入或审核的以教师在科技管理系统内查询结果(川农科技管理系统查询示意图,仅教师可查)。

https://dky.sicau.edu.cn/__local/B/C1/88/B2B6CD351AB4BB5A8C38A5235FD_69A820D3_2236F.png

请所有提交了学术成果的同学务必提供以上科技管理系统上报或核查的截图作为支撑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成果不予以认定。

2. 申报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成果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且是本人专业学习形成的相关成果,参评成果截止时间为发通知之日20221009日。同一成果、同一奖项只能使用一次。

3. 申报学业奖(助)学金所提交的成果为年度成果,认定时间为2021930—2022930日。已用于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选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必发7790电子集团,综述性文章不能作为参评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一等学业奖助学金的代表性成果。导师组成员的认定以科技处备案的近三年数据为准。

5.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双面打印。

6.国奖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请申请同学做好相关答辩准备。

7.材料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所有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1011日以前交到各年级负责人处。

博士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交2021级李新悦 QQ601416997;电话:18408224257

硕士2020级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材料交2020级羊雨QQ: 576628566;电话:18615764425

硕士2021级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材料交2021级蒲琰鑫QQ: 1364348626;电话:13398353902

硕士2022级学业奖学金材料交2022级杨琨QQ: 1050084942;电话:13258124342

各年级负责人汇总材料后,根据学院奖助评定细则,对照申请人提供的支撑材料,认真核对积分,按专业排序后在各年级群公示1天,并于1012日交到学院徐强老师处。

附件1:必发7790电子集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6: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必发7790电子集团

20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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